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發布時間:2020-07-10 14:23:37|瀏覽次數:


        2020年77日嘉魚縣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根據《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書》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進行驗收,會議邀請3名專家及武漢華正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形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經現場檢查、資料核查、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即為嘉魚縣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位于嘉魚縣經濟開發區園區三路和工業大道東北角,總占地面積50.99畝,污水處理規模為1萬噸/天,項目采取“粗格柵+細格柵+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卡賽爾氧化溝十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微過濾器+接觸消毒池”處理工藝對收集廢水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排入長江。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7年9月委托湖北永業行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7年10月23日獲得咸寧市環保局批復(咸環保審[2017]139)。項目實際總投資8304萬元,于2018年5月開工建設,20197月竣工并投入試運行。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830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304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0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1、環評報告書中采用二氧化氯對尾水進行消毒,在建設中考慮到本項目收集的大部分廢水為工業廢水,采用更適合于工業廢水消毒的單過硫酸氫鉀進行消毒處理。

2、環評報告書中項目除臭系統采用離子氧除臭系統,實際建設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統。

以上變更不屬于重大變更,納入本次驗收范圍。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運營期,本項目排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反沖洗廢水、清洗水池污水、構筑物放空水等。本項目廢水經廠內污水管道收集后入進水泵房,經提升至格柵間與進廠污水一并處理,水質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排放標準后外排。

(二)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污染物,主要成分是硫化氫、氨等,項目主要惡臭發生源包括預處理部分(格柵間、進水泵房、沉砂池)和污泥處理部分(儲泥池和污泥間)。本項目嚴格控制惡臭污染物的排放,各惡臭污染源的惡臭氣體通過風機收集后進入一體化除臭處理單元內進行處理。一體化除臭處理單元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技術,經處理后的惡臭氣體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污水處理廠運營期新增主要噪聲污染源包括鼓風機、污水泵、污泥泵、除砂機、脫水脫水機、運輸車輛等??刂拼胧┤缦拢?/font>

1對于重點噪聲源鼓風機房設消音、吸聲設施,機組設分離基礎及橡膠墊片,以降低噪聲。

2廠界四周已建成綠化帶,種植林木,林下植草皮進一步起到消聲作用。

3在保證泵房通風散熱的情況下,采用關窗設計,在通風口加消聲器,避免泵站噪聲對外環境產生影響。

(四)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包括格柵渣、沉砂、污泥以及員工生活垃圾。本項目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1)格柵渣、沉砂及生活垃圾產生量相對較小,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格柵渣和沉砂收集后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2)項目設置污泥間,用于堆放日產生的污泥。本項目所產生的污泥需經鑒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若不屬于危險廢物,則經穩定干化后,含水率低于60%,及時送至嘉魚縣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若屬于危險廢物則需即時送至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項目目前處于試運行,污泥產生量比較,暫時堆放于污泥間,后期將對污泥進行危廢鑒定。

四、驗收監測結果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出水濃度均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中一級A標準限值要求。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各污水處理廠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均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二級標準要求。有組織排放廢氣中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限值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四)地下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地下水井本次監測指標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中Ⅲ類標準要求。

五、后續需完善要求與建議

建設項目:

現場檢查發現污泥脫水設備、消毒設施尚未建成,同時進一步廠區綠化美化及工程收尾的建設工作。

待污泥脫水設施建設后,按環評要求對污泥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做好污泥處理。后期須高度關注進水企業的情況,發現涉重、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可能影響到污泥性質,須對污泥重新鑒定,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在線監控須按照《關于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及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要求,增加總氮在線監控,進一步完善在線監控的安裝(做好固定,不得采用軟管),并完成在線監控的驗收備案工作。

進一步做好風險應急事故措施(設施事故池,可將調節池空置一半用于事故調節池),編制完成風險應急預案并備案。

進一步完善惡臭氣體的收集措施,并做好活性碳的更換和記錄,同時做好封閉點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做好排污口的論證工作,盡快完成排污許可證的申報工作。

建議高密度沉淀池增加防曬措施,避免后期池體生長青苔影響處理效果。

建議開發區須進一步強化雨污分流管網的建設,同時項目運營單位須進一步考慮污水的脫色工藝,確保出水穩定達標條件。

進一步完善好危廢的收集,做好危廢暫存間的建設,規范轉移。

驗收報告:

進一步交待項目土建工程規模及設備安裝規模,說明配套管網的建設內容,說明本次驗收的范圍和內容,核實相關設備和除臭工程(規模、風量、活性碳更換的頻次等)有關內容。

進一步調查排水去向,附排污口論證報告;補充建設的管網路線圖。

進一步補充調查園區入園企業(包含入管網坐標、排水水質)。

補充分區防滲圖。

補充相關配套設施單元的圖片。

、驗收結論

嘉魚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在實施過程中,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評及批復中規定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驗收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在進一步完善項目建設,并按照以上的建議進一步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程序予以公示。 

 

                                                                                                                    

驗收組

2020年7月7日
 



附件:武華驗字【2020】第20號嘉魚第二污水處理廠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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